《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论述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有序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客观要求。2020年6月24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发〔2020〕15号),要求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2021年8月19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总体应急预案。目前,《驻马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2018年3月8日发布实施的,与目前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不相适应。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提高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处置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41号)、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豫应总指办〔201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20〕35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驻政〔2019〕35号)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应对全市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全市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准备与支持等应对活动,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五、起草过程
为了高质量编制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采取聘请河南理工大学专家教授和局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团队共同编制我市《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团队在广泛收集所需基础资料基础上,多次组织现场调研和专题研讨,认真听取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市直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采纳。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总体应急预案初稿。2021年9月9日,邀请3名省级专家、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领导对初稿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后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总体应急预案经局内部合法性审核,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并经市政府政策法规室进行了法制审核。2021年11月 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印发。
六、主要内容
《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等七项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县区及基层组织指挥机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挥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等三个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响应升级、响应结束等七个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等三个方面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救援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财政经费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人员防护保障、优待抚恤保障、治安保卫保障、应急通讯保障、基础信息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应急技术保障、区域协作保障、避难场所保障、社会保险保障等十五个方面。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审批、备案与公布、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五个方面。
第八部分:责任奖惩。
第九部分:附则。
第十部分:附件。包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专项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人员和部门、突发事件市级指挥机构和响应措施、驻马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牵头部门和专项指挥机构、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刘青山
联系方式:0396-2601152
附件: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