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印发关于加强抢险救灾“四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驻应急〔2021〕48号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科室,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各业务组:
为了高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突出军队在抢大险救大灾中主力军地位和攻坚克难优势,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和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抢险救灾“四联”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强抢险救灾“四联”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2021年度中部战区军地抢险救灾协调对接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抢险救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军地联修、联通、联训、联动 “四联”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经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和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联修
按照“抢大险、救大灾”思路,军地双方联合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突出军队主力军地位和攻坚克难优势,强化军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科学制定抢险救援救灾措施和抢险救援力量编成等内容,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力量编成、技术装备、措施方案及具体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文书式样等,根据变化情况及时相互通报、修订补充。
责任部门: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科、 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火灾防治指导科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
二、联通
军地双方建立网络直连,实现信息、视频互联互通。双方定期、不定期测试线路,确保网络畅通。
责任部门: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技信息化)科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
三、联训
(一)培训。每年在汛期和森林防火紧要期前,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救援部队需求情况,组织相应专家对部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为抢险救援知识、专业工具使用方法等,驻马店军分区组织驻军任务部队参加。
(二)演练。军地双方协商,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灭火、地震、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演练,提高协同配合能力。
责任部门: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火灾防治指导科。
四、联动
(一)通报。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风险监测、重大安全风险形势分析、气象预警等信息向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通报。市应急管理局接报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及时向驻马店军分区通报相关情况或发出预警 (主要内容: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
(二)提报。向驻马店军分区提出动用兵力申请时,市应急管理局应提供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事故、灾害的种类、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兵力装备需求数量、现场抢险指挥部和地方政府联络方式等信息。
(三)响应。驻马店军分区接报后,组织军队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并将兵力、装备和所需抢险救援物资情况通报市应急管理局。在军队开展抢险救援过程中,驻马店军分区要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反馈部队开进和抢险救援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和现场抢险指挥部协调做好抢险救援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向驻马店军分区通报险情灾情动态变化、救援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军队开展行动。
责任部门: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科。
附件
联络人员名单
刘 邦 驻马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参谋
办公电话 :0396-2797000
手 机 :15978875296
刘青山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科
科长
办公电话:0396-2601152
手 机:13839933623
耿红敏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396-2605839
手 机:13513968778
刘星华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科长
办公电话:0396-2606232
手 机:15803963252
王 涛 驻马店市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技信息化)科科长
办公电话:0396-2601115
手 机 :1589397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