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41号)精神,根据省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29日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契机,实施精准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和内容,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必查。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失信惩戒、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试生产的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总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坚持协同高效。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检查对象、时间、地域和力量,确保资源优化、协同高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异地执法检查时,选准配强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全面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四)推行差异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在一年内安排多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和接到投诉举报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度内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三、监督检查重点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规定,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中央驻驻企业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驻驻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市管企业总部,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延伸抽查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局机关、执法监察支队人员现状和工作实际,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中央、省属驻驻和市管生产经营单位70家(含非煤、危化、工贸行业领域),县区监管生产经营单位15家。其中监督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2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63家。
(一)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个执法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主要包括: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失信惩戒、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其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原则上中型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三分之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县两级联动执法,采用联合执法、异地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监督检查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要求,对10个建制县区局和3个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计划编制及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进行指导。检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行政处罚立案查处、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应用等情况。
四、工作日测算
根据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41号),局机关、执法监察支队编制人员共50名,实有在编人员53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8个,人员18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18名。经测算,法定工作日共4500个工作日。其中,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147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368个、非执法工作日1656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统筹执法资源,市局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执法、政策法规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执法科室和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指导组,分别由政策法规科科长和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综合协调组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计划对接,通报计划落实情况,制定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企业名录库。监督指导组对监督检查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各有关监督检查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后,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结合任务要求,科学统筹,落实每周每月的检查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监督检查要压实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
(二)规范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同步录入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做到照单检查、线上执法、闭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数量少,不能满足随机抽取的,可实行随机抽取执法对象。
(三)改进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采取“互联网+执法”方式,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四)强化执法保障。按照全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结合执法队伍人员现状,配齐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抓好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外出学习,全面培训执法人员,提升执法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附件:1.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监督检查企业名录
附件1
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中央、省驻驻企业、市管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中央省属驻驻、市管生产经营单位161家,(列入重点监管17家,一般监管144家)。其中非煤矿山2家(均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146家(其中生产4家、使用1家、经营141家;138家经营列入一般监管,其余8家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工贸行业7家(均列入重点监管);安全培训机构6家(均列入一般监管)。
二、行政执法人中数量
局机关、执法监察支队编制人员共50名,实有在编人员53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8个。根据人员现状和工作实际,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负有执法职能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确定市本级监管及抽查县区监管的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和时间,合理核定本科室(支队)执法工作日数量。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500个)
全年总法定工作日4500个。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476个)
对列入监督检查企业名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22家(市本级监管对象17家,抽查县区局监管对象5家)。一般检查63家,其中“双随机”抽查47家,专项执法检查6家,抽查县区局监管对象10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与支队和业务科室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合并进行。经测算,共1476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368个)
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与省厅的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与县(区)局的联合执法行动,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大检查、专项检查。经测算,共1368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656个)
主要包括学习、培训、会议和考核,文明创建、党团活动,机关值班,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等。经测算,共1656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根据季节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特点,安排合适的时间,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市局直接监管的一般监管对象采用“双随机”方式,使用国家企业信用共享系统在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随机抽取;省厅安排的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实行全覆盖方式;各业务科室、支队抽查县区局监管对象时,从县区局上报的执法计划名单中抽取。
(二)检查指导执法工作。对10个建制县区应急局和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上下半年各1家次,专项安排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行。
附件2
监督检查企业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行业 领域 | 科室 安排 | 时间 安排 |
监督检查企业(家) | |||||
一、重点检查企业(22家) | |||||
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22家) | |||||
1 | 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 生产 | 危化科 | 一季度 |
2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 生产 | ||
3 | 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 生产 | ||
4 | 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 生产 | ||
5 | 河南省鑫龙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确山县 | 露天矿山 | 矿山科 应急科 | |
6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 厂 | 市 区 | 烟草 | 行业科 | |
7 |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 | 确山县 | 露天矿山 | 矿山科 应急科 | 二季度 |
8 | 驻马市驿城区郭氏矿业有限公司叶沟铁矿磁选厂2#尾矿库 | 驿城区 | 尾矿库 | ||
9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 使用 | 危化科 | |
10 | 泌阳县金桥化工有限公司 | 泌阳县 | 危化 生产 | ||
11 | 驻马店正大有限公司 | 市 区 | 轻工 | 行业科 | |
12 | 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 遂平县 | 轻工 | ||
13 | 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 | 确山县 | 露天矿山 | 矿山科 应急科 | 三季度 |
14 | 遂平县华泰石料有限公司五朵峰石料场 | 遂平县 | 露天矿山 | ||
1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危化科 | |
1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危化科 | 三季度 |
17 |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 | 确山县 | 建材 | 行业科 | |
18 | 河南省烟草公司驻马店市公司 | 市 区 | 烟草 | ||
19 | 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危化科 | 四季度 |
20 | 泌阳中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刘庄饰面花岗岩矿 | 泌阳县 | 露天矿山 | 矿山科 应急科 | |
21 | 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有限公司 | 市 区 | 纺织 | 行业科 | |
22 | 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 | 市 区 | 商贸 | ||
试生产企业 | |||||
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 | |||||
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 |||||
二、一般检查企业(63家) |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遂平西关大道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审批科 | 全年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确山第六加油站 | 确山县 | 危化经营 |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舆第四加油站 | 平舆县 | 危化经营 | ||
4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平舆舆北加油站 | 平舆县 | 危化经营 |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正阳第一加油站 | 正阳县 | 危化经营 | ||
6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分公司汝南第一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审批科 | 全年 |
7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遂平石油分公司第九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支队 | 全年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嵖岈山服务区北区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
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遂平石油分公司第八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
1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遂平石油分公司第一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
1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遂平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 | 遂平县 | 危化经营 | ||
1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确山石油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 确山县 | 危化经营 | ||
1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上蔡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上蔡县 | 危化经营 |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上蔡蔡州大道加油站 | 上蔡县 | 危化经营 |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上蔡第二加油站 | 上蔡县 | 危化经营 | ||
16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上蔡黑龙潭加油站 | 上蔡县 | 危化经营 | ||
17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上蔡第一加油站 | 上蔡县 | 危化经营 | ||
1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新阳高速平舆服务区北加油站 | 平舆县 | 危化经营 | ||
1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正阳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正阳县 | 危化经营 | ||
2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正阳第七加油站 | 正阳县 | 危化经营 | ||
2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西平石油分公司高速路口加油站 | 西平县 | 危化经营 | ||
2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西平石油分公司振发加油站 | 西平县 | 危化经营 | ||
23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西平经营部驻马店服务区西加油站 | 西平县 | 危化经营 | ||
2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汝南第一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
2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汝南第五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
26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汝南富源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
27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汝南鑫隆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支队 | 全年 |
2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汝南鑫鑫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
2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汝南石油分公司第八加油站 | 汝南县 | 危化经营 | ||
30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铜山湖服务区西加油站 | 泌阳县 | 危化经营 | ||
3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泌阳第一加油站 | 泌阳县 | 危化经营 | ||
3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泌阳南高速加油加气站 | 泌阳县 | 危化经营 | ||
3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泌阳石油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 泌阳县 | 危化经营 | ||
34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风光路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危化科 | 全年 |
3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第十七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36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37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驻泌路口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3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中心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3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第十三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高速口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第二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第三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3 |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前进路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4 |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东风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5 | 驻马店市华中实业有限公司洪河大道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6 | 驻马店市华中实业有限公司铜山大道北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7 | 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华骏大道加油站 | 市 区 | 危化经营 | ||
48 | 河南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 驿城区 | 轻工 | 行业科 | 全年 |
49 | 遂平雪龙食品有限公司 | 遂平县 | 轻工 | ||
50 | 西平领袖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 | 西平县 | 轻工 | ||
51 | 河南汉帛服装有限公司 | 上蔡县 | 轻工 | ||
52 | 河南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汝南县 | 轻工 | ||
53 | 河南省天地源防水防腐科技有限公司 | 平舆县 | 轻工 | ||
54 | 中央储备粮新蔡直属库有限公司 | 新蔡县 | 商贸 | ||
55 | 确山嘉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确山县 | 机械 | ||
56 | 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正阳县 | 轻工 | ||
57 | 河南鲜菇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泌阳县 | 轻工 | ||
58 | 驻马店市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 市 区 | 安全培训机构 | 宣传训练科 政策法规科 | 上半年 |
59 | 驻马店市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 市 区 | |||
60 | 驻马店市安平职业培训学校 | 市 区 | |||
61 | 驻马店华宇职业培训学校 | 市 区 | |||
62 | 驻马店市职安培训学校 | 市 区 | |||
63 | 驻马店市麦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市 区 |
备注: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既属于“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又属于“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上表不重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