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应急局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法规(科技信息化)科 日期:2018/6/12 10:46 点击数:5153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全监管部门、市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处,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8日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驻政办〔2018〕46号)和省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如下: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理程序,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尽快实现行政审批“一次办妥”,极大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依托驻马店市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实现网上审批率100%。做好省局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准备。持续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依法编制行政执法行为办事指南。深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公共安全保障,强化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在法律法规标准上查找漏洞,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逐步完善河南省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考核的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三、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安监系统服务型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宣传理念、找切入点、抓示范点、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上,下了很大工夫,服务型执法已经深入人心。今年,要以“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反思,推动服务型执法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由探索积累向推广应用转变。一是稳步培育第二批示范点;二是开展大调研活动;三是根据执法实践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四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认真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制度。

    四、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永城市安监局、鹿邑县安监局已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首批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根据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我们将继续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择优向市推荐,争取有安监部门评选上市级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贯彻落实省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贯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重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备案。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突出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及新《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在主流媒体进行解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家讲解,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快、覆盖广的突出优势,进行立体宣传。

    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专家围绕安全生产重大涉法事务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深入论证,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交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七、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考核,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九、加强学法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举办2期由局领导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举办2期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