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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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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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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驻马店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之作为完成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和202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局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党委会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市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大对复议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等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查。

(二)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市和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任务,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对全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三)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强配齐业务骨干充实到政策法规科。并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于法治政府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政策法规科按照局党委要求,加强对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落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的调度、指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于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科室(二级机构)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每半年举办1期由局领导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二是每半年举办1期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参加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班。市局积极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案卷评查培训会、执法规范化观摩会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组织的网上执法培训。

三、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党内文件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的有关要求,学习市委办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指出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加强对我局党内文件的政治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维护党内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坚持非必要不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原则,2024年度未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二是突出抓好党内法规实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委及工作部门出台的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工作中党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三是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局“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通过党委会讨论,推动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四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审查,确保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法律在我局得到认真执行。

四、推进科学立法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设区的市立法事项的有关规定,不作为牵头部门申请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以防越权立法。二是对市四大班子和市直有关部门地方立法发出的征求意见,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认真研究,对涉及我局职权的条款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按照市人大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解释的宣传工作。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领导带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市应急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大党员干部学法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教育必修课,通过组织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年轻干部暨应急管理业务骨干培训,参加干部网络学院法律知识培训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三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研究阐释。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刊发、刊播媒体报道、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备案的具体流程,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相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咨询、一次性告知、接件、审核、发证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396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364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19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件、易制毒第三类生产备案1件,受省厅委托的非煤矿山许可7件、危化生产企业许可3件)。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规范执法有尺度、服务企业有温度、防范事故有法度”为准则,构建分级分类、审慎裁量、注重服务提升实效模式,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执法检查“提前告知制”,向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的企业发放执法检查告知提示单,告知企业本年度被执法检查、上门服务、节日安全提示的次数,推行重点监管执法事项事前告知服务,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主动帮助满足修复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完成信用修复。四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对一般监管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

(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共计对150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2586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919项,完成整改2888项,实施行政处罚210家215次,罚款金额292.7万元(其中:市本级共计对49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57次,发现隐患问题194项,已整改问题隐患194项,立案查处企业3家3次,罚款金额5.6万元);报送典型案例82个,完成率、合格率均为100%。二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强化对应急部2024年11月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学习,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直接适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标准。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采取自检自查、集中评查、交流研讨、总结提升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厘清行政执法事项。对我局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全面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共191项,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6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职权18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我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审”“有审必严”“有错必改”“有件必备”,全局规范性文件制作水平明显提高。2024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

(五)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持续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纳入主题教育调研课题,深入到试点单位就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调研情况不断总结提升,进一步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应战大练兵大比武百日行动。在全省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中,驻马店市代表队荣获一个团体二等奖,三个单项二等奖。三是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深入到各县区局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有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共开展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等10余次。

(六)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要求组织持有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证审验网络学习和考试,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审验考试。二是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系统专题培训班,聆听相关领域专家专题授课,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众就应急管理执法存在的问题公开征集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有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一律纳入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系统工作大局,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依据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聚焦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开展普法工作。二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宪法宣传周”宣传等,向社会各界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播放普法短视频、开展知识宣讲、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公众参与度,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二)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完善方案体系。研究出台全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十二大行动、50项具体任务措施”;组织31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制定子方案,形成“1+31+N”方案体系。二是强化推动落实。建立健全9项工作推进机制,每月组织召开1次推进讲评会议,通报分析工作情况,研究推动解决问题。三是扎实综合整治。以安全生产“六查一打”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全市累计排查整改一般问题隐患10.7万余处、重大事故隐患451处。四是突出集中治理。围绕“十查”“三清”“两管”等消防安全重点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风险隐患整治“三联单”制度,对排查发现所有消防风险隐患,全部录入平台管理。全市累计排查单位(场所)15.3万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8万余处。五是加强风险管控。突出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段,全面研判各时段安全特点和风险,多提醒、多督促、多检查、多暗访,传导工作压力,强化防范措施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协同进取下,市应急管理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不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制度标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

八、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依据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积极谋划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积极推出有深度有质量的研究成果,运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完善本领域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省级层面政策法规的出台和修订,及时调整和制定适合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计划。积极配合本领域立法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持续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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