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无证作业案

    发布者:宣传训练科 日期:2024/8/26 16:57 点击数:28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用工企业责任落实,按照上级部门对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指导要求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部署安排,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扎实开展特种作业资格证综合治理,并查处一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西平县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对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某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作业员在看到执法检查时立即停止了焊接作业,并向厂区外进行移动。执法人员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现场询问作业手的作业内容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情况,发现该企业10名焊工中有3名焊工特种作业证书过期超一年以上未审核(魏某堂,男,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朱某兴,男,驻马店西平县人;张某,男,驻马店市西平县人),1名焊工尚未考取焊工证(龚某龙,男,驻马店市西平县人)。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西平县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处罚。目前,西平县应急管理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给予32000元行政处罚。该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对无证作业人员下达辞退通知进行辞退。执法人员现场还对无证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和作业知识宣传教育。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电气焊动火作业等各项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均逐一检查是否持证上岗,主动核验证件身份信息、真伪和有效期限,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视,严厉打击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等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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