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解读
一、修订背景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国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发生了变化,2021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规范新形势下森林火灾救援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近两年来,国家森防指出台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机制》、《救援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机制》等工作制度;2022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指导;同时,省内外在处置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为了不断完善我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提高森林火灾科学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两办”意见和近两年来国家森防指出台的制度规定,借鉴国家和省内外相关预案编制的经验,结合《预案》在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省应急厅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依据
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防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机制》《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指挥机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与《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版)》内容对比
(一)相同点
总体框架体系基本一致,从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预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表述,明确了省森防指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分级响应措施、保障措施。
(二)主要不同
修订版预案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应急准备和风险识别管控;完善隐患排查、预案管理、联防联控等工作制度,增加预案启动响应前的应对工作,实现平急转换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响应措施;附件内容简化,将动态变化和工具性的内容编辑为《河南省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手册》,另文下达。主要变化如下:
1.工作原则增加“123、321”的要求。结合森林火灾防控实际,提出:强化统一调度指挥,突出应急避险、应急救援,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24小时扑灭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对重要节日、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提前三天研判,提前两天发布火险提醒,提前一天视频调度高火险区域和有关部门。
2.组织机构优化。省森防指不再设秘书长,由应急厅厅长、省林业局局长任省森防办主任,减少工作层级;成员单位增加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增强指挥部的组织指导协调能力。
3.明确预案启动签发人。Ⅳ级响应由省森防办主任签发,Ⅲ级响应由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的省政府副省长签发,Ⅱ级响应由指挥长签发,Ⅰ级响应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4.建立平急转换工作机制。省森防指成立综合协调、扑救指挥、专家服务、气象服务、人员安置、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道等8个工作专班,常态情况下在各自工作岗位应急值守;启动Ⅲ级响应后,做好人员、装备、技术准备;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专班立即转为前指工作组。
5.增加了风险管控内容。单列了“风险识别管控”章节,明确省森防办及时组织开展多部门火险形势会商,向省森防指及时报告研判结论;各级森防指及成员单位识别研判高火险期、重点时段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发送风险提示单,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管控措施落实,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6.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内容。“应急保障”章节增加了“转移安置与营救被困人员”、“航空消防保障”、“宣传培训保障”项目;“制度保障”项目中增加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火源管理制度”、“预案管理制度”、“联防联控制度”科目;“队伍保障”项目中增加了“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科目;“责任制度”保障方面,提出落实“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在防火紧要期来临前,向社会公布。保障措施更加完善。
7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了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属地政府、市级森防指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