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08号(安全使用)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1/3/29 10:05 点击数:4782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2021324日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研究决定,颁发西平县新源助剂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单位名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经营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申请事项

    1

    西平县新源助剂有限公司

    Q危化使[2021]0001

    2024323

    延期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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