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告知[2020]9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0/5/11 08:47 点击数:5356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令)有关规定和《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加油站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精神,经审核,2020年5月7日经研究决定,向上蔡县张敏加油站等3家(含1家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颁发(换发、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 ||||
序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申请事项 |
1 | 上蔡县张敏加油站 | 豫Q危化经字[2020]00044 | 2023年5月6日 | 县局审查首次申请 |
2 |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贰零贰叁加油站 | 豫Q危化经字[2020]00045 | 2023年5月21日 | 疫情期间延期换证 |
3 | 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练江大道加油站 | 豫Q危化经字[2018]00103 | 2021年8月26日 | 变更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