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期告知[2019]14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19/11/8 09:10 点击数:4558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遂平第一加油站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于2020年2月27日前到期,请相关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局(社会加油站向相关县区局)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危化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告知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在县区 | 许可证到期时间 | 告知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遂平第一加油站 | 中石油 | 2020 | 02 | 27 | 2019年11月8日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西平第三加油站 | 中石油 | 2020 | 02 | 27 | 2019年11月8日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确山第五加油站 | 中石油 | 2020 | 02 | 27 |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