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7)19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17/8/24 10:47 点击数:8463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2017年8月4日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研究决定,颁发西平县三友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七年八月四日
颁发(换发、变更)《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单位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申请事项 |
1 | 西平县三友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 豫Q危化使 〔2017〕0002号 | 2020年8月3日 | 延期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