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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1/4/29 17:30 点击数:4381 

    汛期将至,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县乡报灾核灾工作中存在的管理职责不明确、数据不规范、未能及时反映当地灾情等问题,为切实提高我市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把灾情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灾情信息的重要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报灾力量,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乡镇长为灾情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灾害信息员,落实灾害信息员A、B角制度,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须的装备,确保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能及时到岗开展灾情统计报送工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有针对性的抓好乡村两级灾害信息员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着力提升灾情报送水平,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全面,为救灾工作做好基础信息保障。

    二、严格落实制度,认真做好灾情报送工作

    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把握报灾重点,认真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做到初报快、续保细、核报实。

    (一)严格灾情初报、续报、核报程序。灾情发生后,县级2小时内将本辖区灾害基本情况审核、汇总、并上报上一级;在灾情稳定前,要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对造成严重损失的灾害可根据灾情发展多次连续上报;灾情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全面核查灾情,并按规定核报。因一次灾害过程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向省厅报告。

    (二)准确把握核心灾情指标。各地应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各项灾情指标,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要准确理解灾情统计相关指标,重点把握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一般损坏房屋,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核心灾情指标,确保与灾害损失实际情况一致,确保不缺项、不漏项。灾情统计不能以推测代替实地察看,坚决杜绝随意夸大灾情或隐瞒不报现象发生。重大灾情要配有图片、视频等以备查阅。

    (三)加强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灾后救助的基础性依据、各级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受损情况,要及时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和《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如有死亡失踪人员、房屋倒损情况,核报时要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台账。

    (四)做好灾情会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灾情会商机制,加强对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的商讨和研判,促进信息共享,同时要理顺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一个部门进行灾情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各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灾情信息上传下达

    要强化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狠抓责任落实,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格汛期值班备勤制度,把责任措施细化、实化到灾情信息报送全过程,认真做好各类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灾情信息在向当地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确保灾情信息不漏报、谎报、错报、迟报、瞒报。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县区灾情报送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对及时准确报告灾情信息的通报表扬,对不能准确报送的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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