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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雾天气提示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3/2/23 19:43 点击数:1196 

    驻马店市气象台2月23日18时00分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大雾预警Ⅳ级)。预计今天夜里到明天上午我市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部分地区有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强浓雾,局部能见度小于50米,请注意防范。

    防御措施及建议

    )注意个人防护。大雾浓雾天气,公众外出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提前做好防范。空气质量较差时,尽量减少室外活动,在家中注意关好门窗,外出时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在雾中跑步锻炼。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要注意防范大雾诱发的呼吸系统疾病。

    )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警力安排,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路面管控,采取限速、限车种、分路段放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高速公路采取暂时封闭等措施,确保交通安全。驾车出行时遇有大雾天气,要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雾天行驶要合理使用灯光,开启雾灯和示廓灯有利于看清路况,便于其他车辆更好地观察到自己。大雾视线不好时,可勤按喇叭提醒其他车辆。车辆进入团雾区域,应平稳减速,及时打开车灯,通过路面标线引导车辆行驶。

    )注意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前做好雾天生产作业施工等安全防范工作。出现大雾浓雾时,应减少和避免户外施工,室外作业时,指挥人员看不清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为户外作业人员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做好安全教育,防止在施工作业时因视线受阻和雾气导致的设施湿滑造成安全事故。出现重度雾霾天气时,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停止户外作业,保障工人人身健康安全。

    (四)做好值班备勤。大雾浓雾天气,安全事故易发,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预置救援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高效处置应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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