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预警信息 曝光台
  • 预警信息 曝光台

    1月21~28日我市有2次雨雪天气过程需关注低温雨雪和道路结冰影响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2/1/20 16:57 点击数:1865 

    据驻马店市气象局预报,受低槽和华北不断扩散南下冷空气影响,1月21至23日,我市将出现大风、降温和雨雪天气。21日到23日全市东北风4级左右,阵风5~6级。21日阴天有小雨雪,2223日阴天有小到中雨雪,北部、西部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25日全市有雨夹雪,2628日全市有大雪、部分地区暴雪。2次过程累积总降水量35~45毫米。21日开始最高气温逐步下降至0℃~1℃。

    具体天气预报

    1月21日阴天有小雨雪,北部、西部中雪,东北风3-4级,气温0到2度;夜里北部、西部开始出现道路结冰。(降水量北部、西部1-3毫米,其它地区3-5毫米)

    1月22日阴天有小到中雨雪,北部、西部中到大雪,局部暴雪,东北风4级,气温0到2度。(降水量6-8毫米)

    1月23日阴天有中雨雪,北部、西部大雪,局部暴雪,东北风4级,气温-1到2度。(降水量10-15毫米)

    本次降雨雪天气过程北部、西部预计积雪深度5cm左右。

    1月24日阴天有零星小雨雪,东北风2-3级,气温-2到1度。(降水量0-1毫米)

    1月25日阴天有小雨雪,东北风2-3级,气温-2到1度。(降水量1-3毫米)

    1月26日阴天有中到大雪,东北风3-4级,气温-1到1度;白天开始出现道路结冰。(降水量5-10毫米)

    1月27日大雪,部分地区暴雪,东北风3级左右,气温-2到-1度。(降水量10-15毫米)

    1月28日中雪,东北风3级左右,气温-4到0度。(降水量3-5毫米)

    26-28日的降雪持续时间较长,积雪深度15-20厘米。

    防御指南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做好预警发布、防范部署、应急联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2.发改、工信等部门协调保障煤、电、油等重要资源供应,协调做好重要能源设施的防冻防结冰工作,加强运行状况监控并做好应急准备。

    3.公安机关加强道路巡逻、治安管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强警情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置,视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4.交通运输部门指导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做好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管理部门及时清除积雪结冰,视情采取管控、限速等措施。

    5.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城市公共运行管理单位预备预置应急装备、物资、人员,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结冰清除准备和及时处置,做好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排查和防冻工作,加固室外公共广告牌,加强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6.住建部门对建筑、市政工程在建工地临时建(构)筑物、城市绿化树木等加强巡查并及时排除隐患。

    7.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学校做好师生防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因灾停学、停课的应对措施。

    8.民政、应急、残疾人保障等部门,加强对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受灾安置群众、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扶助,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御寒物资,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9.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协调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总体稳定,协调维护市场秩序。

    10.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寒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注意加固棚架设施,防范棚架倒塌或大风掀开棚膜加重农作物冻害,同时要做好温湿调控。

    11.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威胁点、尾矿库、淤地坝、主要河道、大中型水库、农村供水设施等低温冰冻监控,指导协调做好极端天气影响下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加强工程运行情况监测,指导管理单位开展巡险查险,及时排查、抢修因灾受损工程设施设备。

    12.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做好防灾救灾准备,排查风险隐患,调控游客流量,及时转移、疏散受威胁游客,必要时关闭景区(点)。

    13.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加强供应运行监控,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

    14.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及时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群众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宣传。

    15.其他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16.广大群众注意添衣保暖,大风期间不要在临时搭建物和广告牌下停留。

    17.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到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预置预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