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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当身边文明市民

    发布者:机关党委 日期:2022/8/30 09:55 点击数:1172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对我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建守牢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具有里程碑意义。众所周知,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更代表着我们每个市民的文明形象。我市于2017年勇摘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连续多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始终保持在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方阵。作为驻马店市民,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更要积极发挥作为一名普通驻马店市民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此次《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当身边文明市民》主题党日活动,就是号召大家学深悟透条例内容,践行做好以下几点。

     一、从我做起,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践行、执着坚守。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积极参与“好人驻马店”典型选树、“诚信驻马店”道德实践、“善行天中”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从我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积极学习践行《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树“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用实际行动引领健康生活新风尚。努力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文明在习俗,不铺张浪。

      三、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驻马店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发展日新月异,变化有目共睹,创建守牢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自觉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之中,从自身做起,带动更多的人,积极行动参与进来。美好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建设更加美丽、文明、宜居、幸福的驻马店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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