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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森防指要求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布者:火灾防治指导科 日期:2021/4/2 18:40 点击数:1371 

    市森防指要求

    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防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无火清明”、“平安清明”。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以“五进”宣传为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清明节前森林防灭火宣传,在景、林、坟等重点地区和学校、林缘村落等重点人群集聚区重点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群防群控,倡导文明祭祀,无火祭祀。

    二要强化火源管控源头治理。加大高火险时段对林缘、林内用火的审批力度,完善进山入林检查站,对山区林区管控好,做好对痴傻呆等特殊人群的一对一管控,坚持做到火在林外,火源火种不入山林。

    三要落实防火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清明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林业部门做好林火预防,早期处置,公安部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文广旅部门加强对景区、游客管理。各社会经营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做好防控措施,做好对游客防火宣传。

    四要做好应急处置和扑火准备。各县区要做好人员安排、物资储配、队伍驻防各项应急措施,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急演练,严阵以待,面对火情要及时科学扑救。

    五要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清明前后要更加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严禁脱岗、漏岗发现火情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上传下达,指令畅

        六要严格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对违规用火引发火案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落实,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肇事者及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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