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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行管科 日期:2019/6/19 09:31 点击数:1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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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状况,进一步核实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数量和分布,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据库,完善数据动态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要务实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是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区域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监管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把握时间进度,落实责任措施,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要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统计、工信等部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基层安监站(所)作用,上下联动全力推进普查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摸底过程要扎实

    本次摸底范围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贸企业,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统计填写。摸底工作对象多、范围广、任务重,各县区要稳扎稳打,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建立摸底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数据采集、核实人员管理,安排专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发现缺项、错项等未按要求填报的,督促采集人和企业重新填报;对存在随意编造信息、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等行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摸底单位应统尽统,摸底信息准确、完整、有效,摸底工作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指导,摸底结果要真实

    各县区要采取逐级督查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市局行业监管科将适时对各地摸底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和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拖延的,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摸底数据要详实

    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严格按照摸底任务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日程,采用先大后小、分片包干等方式,由工作人员直接到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填写《工贸行业企业(不含微型)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工贸行业企业规模类型(不含微型)情况汇总表》,统计表格纸质和电子版汇总后于7月15日前上报至市局行业监管科。

    电子邮箱:hgk2601113@163.com

    联 系 人:冯  军  张汉峰

    联系电话:2601113

     

    附件:1.《工贸行业企业(不含微型)基本情况调查表》

    2.《工贸行业企业(不含微型)规模类型情况汇总表》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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