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行政许可公告
  • 服务大厅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期告知[2021]11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1/12/6 11:07 点击数:1873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汝南高速路口加油站等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于2022325日前到期,请相关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局(社会加油站向相关县区局)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1126

    危化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告知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县区

    许可证到期时间

    告知时间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汝南高速路口加油站

    汝南县

    2022

    03

    18

    2021年12月6日

    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确山石油分公司新阳高速竹沟出入口加油站

    确山县

    2022

    03

    22

    2021年12月6日

    3

    正阳县京华加油站

    正阳县

    2022

    03

    18

    2021年12月6日

    4

    汝南县中川加油站

    汝南县

    2022

    03

    14

    2021年12月6日

    5

    汝南县建一加油站

    汝南县

    2022

    03

    14

    2021年12月6日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确山第一加油站

    确山县

    2022

    03

    22

    2021年12月6日

    7

    西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西平县

    2022

    03

    25

    2021年12月6日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