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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日期:2018/4/3 16:08 点击数:9662 


    驻安委办〔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剧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清明期间,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暗访暗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一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节日期间,大量车辆出行,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防范,落实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尤其是对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要严格查处。要加强公路、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各种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加强监管监控。公安、交通运输、民政、旅游等部门要针对当地实际,科学规划群众祭扫、旅游线路,加大公交运行车辆、班次和车辆调度,抓好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墓地动火安全。要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在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墓地殡葬管理部门要安排足够人员,不间断巡查,做到24小时巡查监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和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文明祭扫、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三是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旺季,各地各部门务必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抓好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节日期间,各旅游景区、景点是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各类旅游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也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游客舒心。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级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的负责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值班值守纪律,不得离岗脱岗。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预测预报和预警。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

     

     

     

    2018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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