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委会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转发河南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宣传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法规(科技信息化)科 日期:2019/10/12 11:58 点击数:37519 
     [下载附件]

     

     

     

     

     

     

     

     

    驻安委办〔2019〕4号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河南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宣传落实新修订的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驻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

    现将河南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豫安委办〔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安。

    二要开展巡回宣讲。近期市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将到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行新《条例》宣贯,各有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行新《条例》宣贯活动,深刻学习领会新《条例》的规定。要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集中宣传《条例》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专业解读、特色特点;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宣贯新《条例》的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浓厚氛围,为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新《条例》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准确适用新《条例》开展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纳入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豫安委办〔2019〕15号)

     

     

    2019年10月12日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