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应急局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2019年1-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政策法规(科技信息化)科 日期:2019/5/8 11:47 点击数:3836 
     

    驻应急〔2019〕 26 号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2019年1-4月份

    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

    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应急管理改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个别县区仍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任务不明确等问题,现将今年1-4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4月,各县区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82家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38人次,使用执法文书1877份,立案63起,处罚款 149.2万元。从执法检查企业数量上看,确山县、新蔡县、遂平县等执法力度较大,分别为228、151、124家次。从立案起数看,有两个县区超过10起,分别是泌阳县14起,平舆县11起。从行政处罚罚款数额看,泌阳县36万元、确山县30万元,平舆县26.8万元,执法成效比较明显。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存在问题

    通过统计分析,充分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松、处罚软,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善执法的现象依然突出。具体表现就是个别县区局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少、立案起数少、罚款数额少,安全生产执法惩戒震慑作用发挥不突出,依法治安任重道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力度强执法,继续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非法违法生产、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予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和代价。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 各县区局要切实贯彻执行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执法方式方法, 继续推进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的应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统计报告信息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附件.docx


     

     

     

    2019年5月7日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