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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科 日期:2017/9/30 15:36 点击数:8200 

    驻安委办【2017】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驻及市属有关企业: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节后随即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一关键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克服麻痹思想,消除厌战情绪,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

    市政府安委会12个综合督查组,要合理安排时间,对负责督查的县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从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节后,市政府安委会领导将适时召开督查组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

    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突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农村、山区、旅游景点、火车站、客运站等区域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等车辆为重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要加强动态检查,必要时采取限时、禁行等管控措施。要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制定重点部位人流高峰期的分流措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排查管控。要严格各类群众聚集性活动的审批,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查治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9月26日全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和大检查方案的安排部署,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严格值守,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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