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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期告知[2021]07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1/8/10 15:06 点击数:6905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第一加油站等1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于20211125日前到期,请相关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局(社会加油站向相关县区局)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1810

    危化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告知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县区

    许可证到期时间

    告知时间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第一加油站

    中石油

    2021

    11

    22

    2021年8月10日

    2

    上蔡县路路发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3

    上蔡县金光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4

    上蔡县麦玲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5

    上蔡县鹏阳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6

    上蔡县老通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7

    上蔡县杨楼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8

    上蔡县兴隆加油站

    上蔡县

    2021

    11

    13

    2021年8月10日

    9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二零零七站

    汝南县

    2021

    11

    25

    2021年8月10日

    10

    驻马店市驿城区建梅加油站

    确山县

    2021

    11

    25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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