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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2024年11月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4/11/1 10:33 点击数:980 
             2024年10月31日,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市2024年11月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趋势进行了会商分析、评估研判,通过会商形成以下报告:

    一、气候趋势预测

    10月份全市降水量在10.5毫米~47.9毫米之间,较全市常年同期平均值(52.7毫米)偏少1到7成。平均气温16.4℃~17.7℃,接近常年同期平均值(16.8℃)。

    预计11月份全市降水量25~35mm,较常年同期偏少2~3成以上;全市平均气温18~19℃,较常年同期偏高0~1℃。

    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气象方面

    预计11月我市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静稳天气有所增多,需密切关注雾、霾天气对人体健康和交通的影响。

    11月份主要天气过程为:11月4-5日,受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8~10℃;11月12-13日,有零星小雨或小雨;11月21-23日,有小到中雨。

    (二)水利方面

    截至2024年10月31日8时,宿鸭湖水库水位52.24米,蓄水量178.06百万方;薄山水库水位110.98米,蓄水量177.1百万方;板桥水库水位109.86米,蓄水量197.36百万方;宋家场水库水位184.72米,蓄水量63.02百万方。大型水库总蓄水量615.54百万方。

    (三)地质灾害方面

    11月份,汛期虽已结束,但地质灾害的滞后性、突发性和隐蔽性使得秋冬季节地质灾害防范仍旧不容乐观。

    (四)林业方面

    11月份气温逐步下降,降雨减少,空气较为干燥,且林区可燃物载量较大,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此外,秋季为农事用火高峰季节,且11月份时值民俗“寒衣节”,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易引起森林火灾。

    (五)农业方面

    11月份我市小麦进入出苗、壮苗期,预计11月份出现的大风、降温天气会对设施农业和冬前小麦等秋冬作物的田间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六)城市管理方面

    11月份,气温逐渐下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减少,但仍需防范大风造成窨井盖专项整治中施工标牌、警示标志、围挡等临时设施刮倒和户外广告牌匾刮落等风险。市民居家关闭门窗、餐饮堂食场所增设门帘,室内通风不良,燃气泄漏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和燃爆事故。

    (七)交通运输方面

    11月份进入秋冬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易导致路面湿滑、产生暗冰,雾霾、突发团雾易导致能见度降低,特别是一些临水临崖、山区、农村等县乡道路,天气原因及道路基础设施等问题会造成交通驾驶通行风险增大。11月是网络购物活动高峰期,物流包裹运输量呈“井喷式”增长,货车多拉快跑、超载、疲劳驾驶问题突出,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带来风险挑战。

    (八)文广旅游方面

    11月份,各景区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雨量将较常年偏少,可能造成一定的旱情。且随着天气逐渐转凉,以及景区树木落叶渐多,森林防火工作也逐渐加重,对森林防火工作仍需持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九)建筑施工方面

    临近年终,建筑施工企业赶工期、抢进度,交叉作业频繁,且受室外低温作业环境影响,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易发多发。

    (十)消防方面

    秋冬季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物流密集,室内装修作业频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以及违规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火灾事故。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私家车、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车道、登高救援场地、入楼入户,加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自建房、出租屋以及九小场所用火用电取暖行为增多,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十一)矿山方面

    天气逐渐转冷,煤炭市场旺季到来,煤矿企业抢工期、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可能出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持续增加。

    (十二)危化工贸方面

    随着气温下降,化工设备设施发生冻凝,充装、倒灌、运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增加,低温可能造成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特殊作业活动频繁,安全风险高。粉尘涉爆企业静电问题突出,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会商建议

    (一)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气象干旱发展态势,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控;关注雾、霾天气对人体健康和交通的影响;11月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森林火险风险等级较高,需加强林火防范。

    (二)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土壤墒情变化,及时收集掌握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监测信息,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科学管理调度水源,为全市秋种提供水源保障。

    (三)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预报预警;持续加力巡查排查,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重点防范区,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做好避险转移,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落一户、不留一人,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四)林业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好火源管控,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强化应急准备,做好早期火情处置,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队要严阵以待,提前部署相关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冬前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紧抓查苗补种、疏密补稀工作,保持土壤墒情适宜,促进根系深扎和分蘖发育;加强监管,严禁啃青、毁青;加强农技指导,为冬小麦安全越冬做好技术保障。

    (六)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监管,督导施工单位和户外广告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对施工标牌、警示标志、围挡和户外广告牌匾做好日常检修、维护;做好极端大风天气应对工作,遇有大风天气,及时停止高空作业;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燃气非法施工作业、非法储运和销售、未安装报警装置等行为;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场所、车辆管控,扎实开展秋冬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安全警示,及时发布交通安全警示;抓好应急保障,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和应急调度,有效应对11月份可能出现低温、雨雪等天气现象,严防旅客滞留,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督促客货运、物流企业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长途行车要合理安排行程,防止疲劳驾驶;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加强路面安全管控,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八)文广旅游部门要开展旅游风险研判,发布风险预警提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收源、控烟的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强化人员安防训练,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文旅市场的安全稳定。

    (九)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无施工资质、未按要求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等突出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要求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边防护等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规范施工行为。

    (十)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商业和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齐备完好;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提高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意识。

    (十一)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加强矿井保暖设施监管,强化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十二)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重点部位巡查巡检,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高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现场人员数量;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加强静电防护,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静电消除装置有效运行,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做好应急队伍、救灾物资准备,遇到险情、灾情及时处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快速、准确、详实报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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