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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2024年10月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4/9/30 17:38 点击数:583 

    2024年9月30日,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市2024年10月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趋势进行了会商分析、评估研判,通过会商形成以下报告:

    、气候趋势预测

        9月份全市平均降水量17.8毫米,较常年同期(77.8毫米)偏少77%全市平均气温24.5℃,较常年同期(21.8℃)偏2.7℃。

    预计10月份全市降水量18~50mm,较常年同期偏少2~3成;全市平均气温18~19℃,较常年同期偏高0~1℃。

    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气象方面

        预计10月我市大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存在气象干旱发展风险。需密切监视气象干旱发展态势。

        10月份我市主要降水过程为:10月中旬中后期:全市有小到中雨;10月下旬中期:全市有小雨。

    (二)水利方面

        截至2024年9月30日8时,宿鸭湖水库水位52.33米,蓄水量187.12百万方;薄山水库水位111.16米,蓄水量179.9百万方;板桥水库水位110.12米,蓄水量205.7百万方;宋家场水库水位185.12米,蓄水量67.03百万方。大型水库总蓄水量639.75百万方。

    )地质灾害方面

        9—10月我省秋雨主要特征是连续长时间阴雨,与入汛后的多轮降雨影响叠加,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滞后性、隐蔽性、突发性强,秋汛期间地质灾害防范不容乐观。

    (四)林业方面

        10月份我市仍处于常规防火期,但林木落叶、荒草进入枯萎期,林区可燃物栽量增加正值国庆小长假、野炊、烧烤等用火难禁止,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比较大“三秋生产”时期农事用火将会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增高,存在一定的森林火灾风险。

    (五)农业方面

        10月份我市秋作物进入收获晾晒阶段、小麦进入适播期,预计10月份“三秋”期间出现的降雨和秋旱,会造成秋作物收获进度减缓、已收获作物的晾晒困难以及小麦适播期延迟和已播种小麦出苗困难等自然灾害。

    )城市管理方面

        10月份气温逐渐下降,降水也逐渐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减少,自然灾害风险水平总体偏低,但仍需防范大风造成施工中的临时设施刮倒以及户外广告牌匾刮落的不利影响。节日期间用气量激增,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七)交通运输方面

        10月份,大风雾霾天气现象,将给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造成损坏风险;同时正值“国庆”假期,气温舒适,短途游、自驾游等出行活动增多,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加剧;秋种秋收季节农业生产活动频繁,农用机械超速超载、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辆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增多,易发生安全事故。

    (八)文广旅游方面

        10月份,外出游玩日渐增多,但随着枯草落叶增多带来诸多火灾隐患,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也日显突出,特别是涉山涉水景区游玩人员因滞留风险和户外野炊等会带来诸多火灾隐患加大。景区各类娱乐项目设施设备快节奏、高强度、超负荷运行,安全风险较高。景区及周边车辆运输频次增加,路边临时摊位增多,人流车流混杂,安全风险增加。

    (九)建筑施工方面

        10月是秋季施工黄金时期,也是冲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时间,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保交付行为,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违规起吊等,易发生物体打击、塔吊倒塌、电击、高坠等事故。

    (十)消防方面

        节日期间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密集,消防安全压力倍增。当前正处于“金九银十”生产经营旺季,企业各类设施设备高负荷运行,仓储物流库存量激增,易出现货物混装、超量储存、违规储存等问题,电气等设备长期“带病”运行、消防设施设备失效,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十一)危化工贸方面

        10月份,危化工贸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处于高负荷状态,如各种作业现场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粉尘防爆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制冷系统监测和维护不及时,极易引发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

    会商建议

    (一)气象部门密切监视气象干旱发展态势,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控,做好节水防旱工作,保障秋收秋种的用水需求;风干物燥,林火风险等级高,需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做好林火防范措施。

    (二)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土壤墒情变化,及时收集掌握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监测信息,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科学管理调度水源,为全市秋种提供水源保障。

    (三)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预报预警;进一步压紧压实防灾责任;持续加力巡查排查,严格落实“三查”制度,突出做好雨后复查,落实防范措施;坚决彻底避险转移,按照“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林业部门严格落实责任,抓好火源管控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护林防火意识强化应急准备,做好早期火情处置坚决把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火情处理中要加强扑火队员人身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会商,精准研判形势,适时启动“三秋”生产期间特殊天气应急响应;及时组织抢收、抢种,积极应对秋收期间出现的阴雨天气,抓好农机作业,加快收获进度;强化技术服务,农技术专家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做好秋收、秋种工作。

    (六)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极端大风天气应对工作,遇有大风天气,及时停止高空作业;加强巡查和监管,督导施工单位和户外广告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对施工标牌、警示标志、围挡和户外广告牌匾做好日常检修、维护,防止因大风等极端天气刮倒、刮落等引发事故。要持续整治城镇燃气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燃气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场所、车辆管控,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安全警示,保护乘客生命安全,全力应对各类突发险情;抓好应急保障,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和应急调度,严防旅客滞留,提高道路应急保障能力;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员安全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文广旅游部门要开展旅游风险研判,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对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发生;组织对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

    (九)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加强巡查检查,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及时排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严禁违章动火,违规用电,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十)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假日期间要加强巡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提高用火、用电安全意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以及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节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开展会商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应急队伍、救灾物资准备,遇到险情、灾情及时处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快速、准确、详实报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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