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许可公告[2024]01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4/1/18 16:45 点击数:4719 

    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向汝南县豫通加油站2家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颁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40111

    颁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批复编号

    批复事项

    批复日期

    1

    汝南县豫通加油站

    驻应急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2401

    安全设施设计

    2024年01月05日

    2

    正阳县环城加油站

    驻应急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2402

    安全设施设计

    2024年01月05日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