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蓝色预警提示
一、标准与图标
标准: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或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48小时内最低气温已经下降10℃以上或24小时内最低气温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图标:
二、具体预报
驻马店市气象台2023年12月9日17时13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11日凌晨较9日凌晨,我市市区及所辖乡镇和街道最低气温将下降10度以上,11日凌晨最低气温零下3度左右,9日夜里到11日偏北风5级,阵风7到8级,请注意防范。
三、防御措施及建议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增强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压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加强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措施,减少各类因寒潮大风降温引起的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引导。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天气变化趋势及影响的分析会商,科学研判灾害趋势,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及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寒潮大风天气应对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抓好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好厂房、仓储设施、加油站罩棚以及户外广告等建筑除险加固等工作。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防止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建筑施工、户外作业要加强现场管理,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户外露天、高空作业和水上活动,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严防设施倒塌、避免坠落、垮塌导致伤亡事故。其他各类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并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动火。应急、工信、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工矿商贸、危化、建筑施工、桥涵、地下空间、深基坑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确保交通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干道、桥梁、涵洞、道口、铁路等重点地(路)段的排查和防范力度,加大事故易发路段管控,加强“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严查严管重点车辆通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做好车辆和人员疏导工作,积极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全力保障主干道(线)安全畅通。
(五)做好防火工作。森林防火相关责任部门要严密防范大风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加强火源管控,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全力保障民生。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全力做好保暖保供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巡查敬老院、救助机构等部位,重点检查御寒取暖、生活保障等情况,重点保障老人、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妥善安置。卫健部门要结合冬季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特点,做好疾病和疫情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寒措施指导,做好设施农业、畜禽圈舍等增温保暖和防风加固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
(七)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大风降温天气,加上寒潮、雾霾等因素影响,很容易引发各种呼吸道疾病,老人、孕妇、儿童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要重点做好防护。居家生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正确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取暖设备,确保电器开关保险设施完好,防止火灾和天然气泄漏等事故发生。户外活动,避免在大树、屋檐等区域停留,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
(八)严格应急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情况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队伍要密切关注险情、灾情,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迅速有序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