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预警信息 曝光台
  • 预警信息 曝光台

    暴雨蓝色预警提示

    发布者:减灾救灾科 日期:2023/9/24 09:44 点击数:1529 

    一、标准与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图标:

    暴雨蓝色预警.png 

     

    二、具体预报

    驻马店市气象台2023年9月24日8时28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我市市区及所辖乡镇和街道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和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三、防御措施及建议

    (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高度关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类灾害和影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战准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分析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各项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灾害防御。水利部门要加大险工险段巡查排险;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桥涵、地下空间、低洼易涝区、在建工程工地、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和排险,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措施。

    (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重要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人员安全。

    (五)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防范农田积涝等准备工作,保持农田排水通畅,避免出现大面积涝灾。

    (六)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隐患排查,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和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疏散游客。

    (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暴雨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避险知识宣传,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范。

    (八)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督促相关生产单位强化生产安全措施,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公众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户外行人应尽量避免在积水中行走,防止积水带电伤人。驾车外出时要注意减速行驶,并注意防范降雨造成视线不良而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

    (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情况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队伍要密切关注险情、灾情,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迅速有序有效处置。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