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森林火险预报
在森林火险预报工作中,有根据可燃物种类和数量、立地条件及小气候等来划分火险等级的,如苏联麦列霍夫的火险等级;也有根据可燃物含水量等因素来划分的,如大兴安岭的火险等级;还有依靠标准化测量手段来划分火险程度和管理制度的。此外还有根据气象火险指标来确定火险等级的,如各种火险预报方法中的火险指标与火险等级的划分。
二、火险等级的确定方法
根据林火天气火险指标来确定火险等级的方法,是目前森林火险预报常用的方法。这个方法的核心是火险天气指标与火险等级的配合,即火险指标多少到多少,火险等级为几级。不同的预报方法有不同的指标范围。
三、火险等级要与火险指标配合适度
1.用编出的火险指标和火险等级来查验历史林火发生率,1-2级在5%以下,3级在15%左右,4级在30%左右,5级50%左右。即有100次林火历史实例,要有50次在5级火险天气范围内,30次在4级火险内,15次在3级内,5次在1-2级内。否则要作调整。
2.用编出的火险指标来检验历史或当前的林火天气,看各火险等级天数出现的频率(次)是否具有两头小中间大,即3级火险天气频率(次)最大,向两边依次减小。
四、火险等级要考虑季节月份的不同
林火天气火险等级的确定还要考虑季节月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果火险天气指标是按月(或旬)来统计编制的,月份之间的差异就不存在。但目前许多地区在编制火险指标时,是用整个防火期(如春、秋季)的资料来做的,因此,应有月份差异。因为不同月份太阳高度不同,各项天气、气象要素的均值、极值都不同,如不考虑这种差异,则会出现有的月份全月无高级火险,有的月则全月无低级火险,显然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