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驻马店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办《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13]291号)的要求,本报告由市安监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驻马店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56号;邮编:463000;电话:0396—2601108;传真:0396—2601108)。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领导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安监干部全心全意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自觉性。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安监局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设立了政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定细化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科室在拟文时,由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布,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市安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市安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安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刚刚起步,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市安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一
系列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