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21]014号(危化经营)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1/10/13 09:00 点击数:4208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21】014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注销遂平县和兴乡恒兴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证 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有效期到期日 | 备注 | ||
年 | 月 | 日 | |||||
1 | 豫Q危化经字[2018]00168 | 遂平县和兴乡恒兴加油站 | 曹瑞 | 2021 | 1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