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21]004号(烟花)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1/2/7 09:10 点击数:4857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21】004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65号令)第二十八条等二款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注销泌阳县恒巍信用有限公司等2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1年2月7日
附件: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证 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有效期 到期日 | 备注 | ||
年 | 月 | 日 | |||||
1 | (豫)YHPF[2018]000326号 | 泌阳县恒巍信用有限公司 | 王 刚 | 2021 | 1 | 21 | |
2 | (豫)YHPF[2018]000325号 | 驻马店市鸿阳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 冯 毛 | 2021 | 1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