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告知[2020]08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0/4/30 08:58 点击数:5137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令)有关规定和《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加油站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精神,经审核,2020年4月29日经研究决定,向驻马店市驿城区绍梅加油站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颁发(换发、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 ||||
序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申请事项 |
1 | 驻马店市驿城区绍梅加油站 | 豫Q危化经字[2020]00043 | 2023年4月28日 | 县局审查首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