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告知[2020]04号(危化使用)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0/3/16 11:17 点击数:5251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20】004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单位名单
2020年02月24日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证 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有效期 到期日 | 备注 | ||
年 | 月 | 日 | |||||
1 | 豫Q危化使〔2016〕0001号 |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 | 娄百勇 | 2019 | 12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