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告知[201915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20/1/7 16:49 点击数:4511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2019】015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汝南县李俊贤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证 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有效期 到期日 | 备注 | ||
年 | 月 | 日 | |||||
1 | 豫Q安经(甲)字[2019]00066 | 汝南县李俊贤加油站 | 李俊贤 | 2022 | 04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