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期告知(2019)2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19/2/11 09:02 点击数:6559
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驻马店市驿城区张广正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于2019年5月13日前到期,请相关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局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
延期换证告知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在县区 | 许可证到期时间 | 告知时间 | 备注 |
1 | 驻马店市驿城区张广正加油站 | 驿城区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2月11日 | |
2 | 驻马店市驿城区绍梅加油站 | 驿城区 | 2019年5月10日 | 2019年2月11日 | |
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关王庙八里铺加油站 | 中石化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2月11日 | |
4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正阳县东环路加油站 | 中石化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2月11日 | |
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高新区岳皇加油站 | 中石化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