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8)08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18/10/18 10:37 点击数:8639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2018年10月12日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研究决定,向驻马店市天安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等6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首次、延期、变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经营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申请事项

    1

    驻马店市天安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YHPF    [2018]000327

    2021年10月11日

    延期换证

    2

    泌阳县农特产品综合公司

    ()YHPF    [2018]000328

    2021年10月11日

    延期换证

    3

    上蔡县兴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YHPF    [2018]000329

    2021年10月15日

    延期换证

    4

    遂平县烟花爆竹批发中心

    ()YHPF    [2018]000330

    2021年10月15日

    延期换证

    5

    汝南县日杂公司

    ()YHPF    [2018]000331

    2021年10月30日

    延期换证

    6

    驻马店市湘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YHPF    [2017]000342

    2020年01月03日

    变更法人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5F
豫ICP备1902846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31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