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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科 日期:2018/8/31 15:22 点击数:144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政府安委会12个综合督导组:

    三季度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时段,高温、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多,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切实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县(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乡(镇、办)和有关重点企业及其负责人

    二、督导时间

    820日至24日,各综合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督导时间。

    三、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7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县(区)政府由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7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8月2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月17日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4.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5.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6.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7.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四)“农洽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综合督导组要按照既定分工,明确工作重点,结合被督导地实际,拟定督导工作方案,实地督导检查要至少抽查1个重点行业领域、1个专项整治行动、1个行业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1个重点企业。

    (二)各综合督导组要按照《督导任务清单》(附件1)进行照单督查,逐项落实,督促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导结束后,各综合督导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反馈督导情况,并于8月27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督导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整体情况、反馈意见、《督导任务清单》和《督导发现问题清单》(见附件)。

    请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综合督导组。

    联系人:崔祎,联系电话:2601112(传真)

    电子邮箱:zhk.zm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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