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驻安委办〔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省安全监管局于2017年6月对我市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评估,按照《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驻安监管[2017]59号)要求,2017年11、12月,市安全监管局抽组市职业卫生专家及县区监管人员对全市11个县区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评估,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我市开展技术服务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评估总体情况
2017年5月至6月,省安全监管局组织6个评估组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评估,对107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查,对14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从评估情况来看,我市2016年职业卫生培训率(80.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80%)、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86%)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66%)、职业健康检查率(70.2%)、警示标识设置率(79%)较低。整体评估情况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评估等次为较好。
二、市评估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于2017年11月底对全市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进行评估,从11个县区安全监管局各抽调1名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负责人并邀请市职业健康专家,组成3个职业病危害评估组,对11个县区的275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查,对33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
各县区积极配合,上蔡、遂平、平舆、驿城区能够按时报送企业名册,认真做好评估用人单位的组织和评估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经济开发区、上蔡、遂平、平舆、驿城区、市产业集聚区、确山、正阳、西平、泌阳参加评估人员正确处理工作与评估的矛盾,能够认真负责,严格标准,善始善终,确保了评估的公平公正。
(二)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共设8项指标,与省安全监管局在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选用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保持一致。经过评估,综合排名靠前的县区分别为:泌阳县、西平县、市产业集聚区。其中,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较高的是:泌阳县、西平县、平舆县;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较高的是:泌阳县、上蔡县、西平县;职业健康检查率较高的是:泌阳县、确山县、市产业集聚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较高的是:确山县、经济开发区、泌阳县、市产业集聚区;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较高的是:西平县、泌阳县、经济开发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较高的是:西平县、经济开发区、确山县;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较高的是: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上蔡县(各县区总体排名及相关指标情况见附件1至9)。
现场评估发现,监督覆盖率作为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一项硬指标,连续两年评估有力推动了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明显得到增强,成立了相关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职业健康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三、职业危害病申报情况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在全面承担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克服人手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通过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数743家,今年新增58家,其中泌阳县、驿城区、确山县、正阳县申报增幅较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总体不平衡。一是部分县区工作推动不力,整体工作落后。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认识不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其中,正阳、汝南、遂平在本次评估中多项指标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用人单位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差距,中央驻豫企业、省属企业、大中型企业评估情况明显好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部分小微企业的工作场所防治工作几近空白,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严峻。
(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流于形式,仍以粗放式、被动式为主,具体表现为宣传培训、危害告知针对性不强,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不全、体检项目不规范,健康档案不健全,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看不问,对查出的超标情况和整改建议置之不理,配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一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不警示、不告知、不检测,对从业人员不培训、不体检。现场评估发现:正阳县污水处理厂、维维粮油有限公司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未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平舆县中冠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市评估结果显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平均值仅为38.6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平均值仅为63.49%,职业病危害告知率仅为46.1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仅为34.09%。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缺乏内生动力,工作完全靠监督执法外力反复推动,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业务不规范。评估中对在全市开展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个别技术技术服务机构未按照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业务,存在随意简化工作程序现象。经查,河南省德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西平县金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确山县同力骨料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业务后未按照要求及时对现状评价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第五条),报告审核人职称不符合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第十八条)。河南省安评监测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确山县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时,现场调查不规范,调查人员及时间不符合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第七条)。河南省祥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在平舆县绿源治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第九条)。驻马店市义信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在遂平、西平等县区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4日第三次修正,第二十六条)。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职业健康监管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整体布局,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目前,仍未建立职业健康内设机构和配备专职监管人员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设置监管机构,落实专职监管人员。同时要加大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投入,把执法装备和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满足日益繁重的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严格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要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特别要督促用人单位举一反三查问题,认认真真建台账,逐条逐项抓落实,做到抽查过的评估单位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二是严厉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和通报警示,增强各类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用人单位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正阳县安全监管局要责令县污水处理厂、维维粮油有限公司,平舆县安全监管局要责令中冠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2月10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三)强化督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严准入、重监管”的要求,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相关机构限期改正,对整改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低下、违规执业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在驻马店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检测评价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4日第三次修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过程控制,提高服务质量;要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竞争规则,诚信服务,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下步,市安全监管局将对违规技术服务机构严肃查处。
附件(1-9):各县区“8率”总体情况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