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7)26号
发布者:行政审核审批科
日期:2017/11/10 16:41 点击数:10155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2017年11月9日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研究决定,颁发西平县新源助剂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名单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颁发(换发、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单位名单 | ||||
序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申请事项 |
1 | 西平县新源助剂有限公司 | 豫Q危化使[2017]0003 | 2020年11月8日 | 延期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