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卫星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卫星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17〕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高度认识宣教卫星平台对推进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的作用,积极宣传和推广该平台。分管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领导要具体负责,确定责任人员(联络员),切实做好“终端落地”工作。
二、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重点企业联络员负责开展本次推介工作的宣传和协调,要加强与宣教卫星平台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信源和优质稿件,宣传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取得的成就、新进展、新经验。
三、我市安全宣教卫星平台推广工作具体事宜由河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中心承办。请各单位将联络员名单于8月31日前报市安监局培训科,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396-2601115,电子邮箱:zsajpx@126.com。
具体安装事宜联系河南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王洪伟,联系电话:0371-65972252,电子邮箱:xjwxpt@126.com。
附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卫星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