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创文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驻安监管 〔2017〕26号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文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4月7日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创文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去年创文攻坚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我局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创文工作任务,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街道、乡镇、社区、小区创文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创文〔2017〕2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创文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创文〔2017〕4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创文〔2017〕8号)和《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驻创文〔2017〕9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详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秉持“创城为人民、创城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按照三年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第二年抓好创建工作提升的总要求,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主线,以巩固去年创文攻坚行动成果、查问题、补短板为重点,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增强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2017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之年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工作任务
(一)基础任务
1.建立健全创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创建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2.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末对本月创文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向市创文办书面汇报工作情况。(机关党委负责)
3.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学习制度、考核办法,开展学习教育要有学习笔记,并定期进行督查。(机关党委负责)
4.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通过动员会、专题会、培训会、文体活动等形式、以橱窗报栏、标语标牌、宣传手册、文体活动等阵地,对创文工作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单位干部职工熟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7月底前,举办干部职工创文知识培训班2次,进社区培训社区居民不少于4次。(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5.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固定的宣传墙、宣传栏或标牌5处以上,门口附近和内部醒目位置作为重点。(办公室负责)
6.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文明服务(由行政审核审批科负责)、文明执法(由政策法规和培训科负责)、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由办公室、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7月底前,专项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
7.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党员干部带头做志愿者,在职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不低于单位总人员数的90%,全年集中组织活动不少于3次。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和扶贫帮困、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5个小时,及时将志愿活动情况上传至市文明网的志愿者注册系统内。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集中活动。(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8.开办道德讲堂,规范活动流程,举办专题宣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塑造向上向善的时代新风。(机关党委负责,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9.推荐评选“身边好人”,设立光荣榜,每季度公布1次。(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负责)
10.在春节、清明、端午、重阳、中秋节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全年专题活动不少于2个,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11.开展以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升油、一度电、一张纸、一分钱为基本内容的节俭养德教育,做到活动有主题、工作有制度,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12、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分包的金桥街道办事处,帮助其做好入户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创文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指导帮助其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指导其建立志愿服务站,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与其志愿者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协助其开展道德讲堂、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其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身边好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评工作;协助其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活动和减灾、防灾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其做好辖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督导,不文明行为劝导和沿街门店创文宣传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13、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机关诚信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文明诚信服务制度,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为全市安监系统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政策法规和培训科负责、办公室、综合科、机关党委配合)
(二)上报资料
1.提供本单位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的规范文件,包括年度学习计划、方案、学习制度规定等各种台账。(机关党委负责)
2.提供反映本单位在安全生产领域推动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的规范文件。(政策法规和培训科负责)
3.提供本单位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片集的情况(说明报告)。提供本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政策法规和培训科负责)
4.提供本市在安全生产方面,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的相关数据资料及工作情况(说明报告)。(应急救援管理科负责)
三、督导问责
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导考核问责办法》的通知(驻办〔2016〕2号)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不落实、不积极、不正确、不及时等情况督导到位、及时追责。(纪检监察室负责)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