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提示 |
序号 |
违法风险点 |
违法行为后果 |
法律依据 |
防范措施 |
责任单位 |
风险等级 |
1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50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法治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 |
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2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准文件;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及其有关人员3年内不得再申请。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1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法治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
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法治意识。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中风险 |
3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2)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第31、36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4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没有在城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2)购销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3)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4)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5)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是未时销毁;(6)没有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7)没有将黑火药、引火线采购、销售记录报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8)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没有重新申办许可手续;(9)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没有申办许可证变更手续;(10)向无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
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2条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服务承诺,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5 |
批发企业(1)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2)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3)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责令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服务承诺,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6 |
零售经营者(1)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2)销售礼花弹等按国家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4条 |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服务承诺,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中风险 |
7 |
零售经营者(1)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2)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许可证范围; |
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5条 |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中风险 |
8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6条 |
企业服务承诺,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9 |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1)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2)予以撤销,该单位3年内不得再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7条 |
烟花爆竹企业服务承诺;加强行政许可审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10 |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
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0条 |
企业自行承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中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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