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提示表 | ||||||
序号 | 违法风险点 | 违法行为后果 | 法律依据 | 防范措施 | 责任单位 | 风险等级 |
1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50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经营单位法治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2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准文件;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及其有关人员3年内不得再申请。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1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法治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3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没有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 | 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服务承诺。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中风险 | |
4 | 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重复使用前没有进行检查;(2)没有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没有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3)没有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4)没有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7)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30条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服务承诺,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力度。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高风险 |
5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 | 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1条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制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力度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 | 高风险 |
6 |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具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2条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自行承诺。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中风险 |
7 |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或者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没有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 | 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4、16、33条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自行承诺。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高风险 |
8 |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 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0条 | 企业自行承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中风险 |